(記者馮國寳桃園報導)桃園市推動自104年啟動光電學校計畫後,今年推出四大推動方案,預計106年完成200座公有房舍的太陽光電系統設置,創造2,000萬度發電量。
桃園有2,800多口埤塘,市府與大同公司合作引進日本技術,利用埤塘發展水上浮島式太陽光電系統,能保護原本的生態,並讓埤塘發揮最大效益,希望桃園能成為推動太陽光電的亮點城市。
鄭市長指出,市府104年全面推動公有及私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屋頂,當時有100多所學校響應,因屋頂結構或其他因素,最終完成設置50處,每年發電600萬度。
今年由大同公司協助建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發電回饋金費率由18%提升至22.5%,預計106年達成設置200座的目標,創造每年2,000萬度以上電量,約等於5,700戶家庭年平均用電,減碳量超過1萬1,000公噸,相當於28座大安森林公園年減碳量。
今年市府推出四大推動方案鼓勵工廠、企業響應太陽光電,包括第一、工廠屋頂可比照公有房舍模式,不需花錢投資,除可發電外,還能隔熱節省空調費用;第二、由環保局提供ESCO媒合平台,並為桃園市10大工業區舉辦媒合說明會,供廠商諮詢媒合;第三、訂定「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對於無消防安全疑慮的既存違建屋頂,放寬可用太陽能板修繕;第四、鼓勵能源使用大戶採用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自己的電自己發」。
綠能發展不應侷限在公有房舍,桃園有2,800多口埤塘,市府在不影響灌溉功能下,利用埤塘發展水上浮島式太陽光電系統,也可同時減少湖水蒸發,並抑制「優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