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凡年滿六十五歲之縣民(原住民年滿五十五歲者),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且有居住事實者每人每節(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由縣政府發給獎勵金新台幣2,000元。
桃園縣政府社會處表示中秋節獎勵金2,000元將於9月22日中秋節前撥入帳戶,吳縣長除祝福縣民中秋佳節愉快外,並提醒符合資格之長者可於9月 22日前一日至郵局或農會刷存摺確認入帳,同時提醒符合資格且尚未申辦之長者,尤其是剛滿65歲或原住民剛滿55歲者,可攜帶身分證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郵局或農會帳戶影本、印章至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辦理。
目前少子化影響人口結構老化,老人福利議題更是桃園縣政府所關切的,在尊重、敬老、愛老的價值觀念下,吳志揚縣長特別重視本縣老人福利需求,指示社會處妥善規劃各項老人福利措施。為維護長者經濟安全,落實老人福利政策,於桃園縣升格準直轄市後,福利加碼第一項即為桃園縣老年縣民三節獎勵金每人每節增加500元;自100年春節起,每人每節(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縣政府發給獎勵金新台幣2,500元。100年老年縣民三節獎勵金預算編列 13億元,預計將有16萬6仟餘老人享有此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