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某周刊報導,就本府整治南崁溪工程「包庇義美公司」之不實指控,本府除了就該篇報導,周刊從未向本府查證,引用整治前的空照圖和片面的公文書資料,就逕予出刊以詆毀本府形象,本府表達強烈抗議、要求該周刊更正之外,本府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以正視聽,僅就該篇不實報導澄清如下:
首先要澄清的是,桃園縣政府於前縣長朱立倫就任之初,即成立水務局專責辦理縣內河川整治工作,顯示本府對治水工程之重視,且我們的目標和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依據各河川之整治規劃與計畫內容盡速完成整治,讓河川發揮其排洪功能,藉以確保沿線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縣政府水務處執行縣內任何一條河川整治工程時,執行標準始終一致,絕對不會考慮任何個案的特殊背景而調整治理計畫,南崁治的整治亦依據此理念,依照71年公告之治理計畫,打開南崁溪治理計畫公告歷時二十餘年,通水斷面不足的瓶頸河段,以還地於河的治水理念,除將原來70公尺(不符治理計畫)的河道,依治理計畫規定,打開成為符合治理計畫的90公尺以上外,另又增納河岸兩側公地(87年徵收完成),藉以解決縣內懸宕二十餘年的老問題。
我們要強調的是,南崁溪治理工程於95年9月完工之後,至今已有4年,並通過各次颱風豪雨之檢驗。
另外,依據南崁溪71年公告的治理基本計畫書,南崁溪整治工程總計分為98個河段。義美公司的位置是位於編號第38與39號的河段之間。從該計畫之河寬明細表的第29至第40河段顯示,其計畫河寬規定為90公尺,由於整治之前,靠近義美公司旁的南崁溪長安橋河段及其上、下游河段,當時的現況寬度僅為 60-70公尺左右,因此,縣府推動治理工程時,已將通水斷面打開成為河寬符合治理計畫的90公尺以上的規定。義美段於治理完工後實際丈量河寬為確認最窄寬度為90.18公尺,工程計畫絕對符合治理計畫規定。縣政府依法行政,何來包庇義美公司之說?
南崁溪整治工程,確實遭到許多波折,甚至本府依據整治計畫將義美段的通水斷面打開成為河寬符合治理計畫的90公尺的過程中,亦曾遇至義美公司透過中央、地方民意代表,要求重新檢討治理計畫內容的壓力,民國94年8月9日,立法委員趙永清、洪奇昌國會辦公室;於立法院召開「桃園縣南崁溪整治計畫」協調會議,請桃園縣政府以全流域綜合治理觀點重新檢討南崁溪治理基本計畫,所需規劃經費如本府籌措困難時,再函文水利署申請補助辦理。最後,本府仍本著依法行政原則,以及河川整治不容延緩的信念,95年1月依照朱縣長之裁示,南崁溪長安橋上下河段的通水斷面整治,立即以90公尺之治理要求施作。
本府要再度重申的是,我們能夠理解蘆竹鄉內厝村民的心情,我們也會堅持整治河川確保居民生命財產之治水信念,依據專業評估訂定的整治計畫持續辦理縣內河川整治工作,該周刊這篇報導,內容片面且不實,刻意避開本府,不向本府進行任何查證工作,讓報導內容失真偏頗,並嚴重傷害本府信譽,我們歡迎該周刊就本縣之治水工程提出指正,並要求該周刊儘速向本府查證後更正報導內容,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