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換車又要環保的民眾有福了!
為促進桃園縣向低碳城市邁進,桃園縣政府環保局身體力行,使用二台LPG(油氣雙燃料)公務車,每公里燃料的費用是汽車的七分之一,因此積極鼓勵民眾淘汰老舊排廢氣的二行程機車或老爺車,致力於低污染交通工具的推廣,桃園縣政府於7月8日公告「新購低污染交通工具補助要點」,只要購買低污染交通工具,即可減少廢氣排放,使空氣污染減量,同時還能省下汽車維修費和油資兼顧環保與節能的效益。
環保局說明補助方法,即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凡設籍於本縣之民眾,新購低污染交通工具(油氣雙燃料車、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自行車),可獲得下列補助金,總補助金額為100萬元:
一、油氣雙燃料車:每輛補助 10,000 元 (15輛)
二、電動機車:每輛補助 5,000 元 (20輛)
三、電動自行車:每輛補助 2,000 元 (50輛)
四、電動輔助自行車:每輛補助 2,000 元 (150輛)
五、自行車:每輛補助 1,000元 (350輛)
※未達1,000元者實支實付;其中新購之油氣雙燃料車、電動機車之車籍需設籍本縣。
環保局長陳麗玲表示,購買交通工具不僅僅是選購一台代步工具,你的選擇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改善空氣品質,請本縣民眾優先選購低污染交通工具,爲個人健康及桃園空氣品質盡一份心力。截至目前為止,已有350位民眾獲得自行車1,000元補助,但因民眾熱烈嚮應,陳局長決定視後補申請件數及其他車種剩餘額度,調整補助要點,並以公開抽籤方式追加自行車補助若干名,舉辦時程將另行公告於環保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