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保安隊霹靂幹員郭延信等3人,於98年4月02日深夜23時30分部A行經桃園市福清街83號時,見一名身穿黑色服裝男子獨自行走街頭,行跡頗為可疑即上盤查,於盤查時發現嫌犯賴0生(60年次、竊盜、詐欺素行)所背之黑色皮包有隆起之狀,幹員心起疑惑即要求賴嫌打開取出物品供警檢查,發現三疊厚厚新台幣約28萬200元,經深入檢查赫然查獲三大包海洛因毒品重達56.72公克(結塊、高純度),即將賴嫌帶回警察局偵辦製作筆錄。賴嫌於警訊中矢口否認有吸食毒品及販賣毒品等情事,供稱現金28萬200元是自己賭博所贏來的,並非是販毒所得,請警方要察明,經警方採集尿液檢驗未呈現有毒品反應,雖然如此並不代表不會從事販毒工作,賴嫌於警局內為自己行為喊冤,並對天發毒誓說自己是被人陷害冤枉的,因昨夜與一名綽號叫「小胖哥」的男子,兩人一同行走在街上,因「小胖哥」從遠處看現巡邏警車即說內急要上廁所並將皮背交付我保管,哪知竟假籍尿遁逃離現場,獨留他一人被警方查獲毒品,雖然供詞有幾分可信度,但對「小胖哥」身分、行踪無法交持清楚,至於販毒一事卻難自圓其說。賴嫌母親及兩位姊姊得知案情後即火速趕到警局關心,發現兒子觸犯法律且事態頗為嚴重,當場眼疏g飆痛哭失聲,責罵兒子與壞朋友鬼混且又沈迷賭博才會落得如此下場,母子姊弟四人於警局內擁抱哭泣,賴母向警拍胸脯保證兒子一定是被人陷害請法官大人要明察秋毫還我兒清白,賴嫌讓80歲老母深夜遠從大溪趕至警局極為傷心難過與不捨,希望經過此次風波後能讓他有所警惕,千萬不要再重蹈覆轍。全案詢問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