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文宜蘭報導)面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行政主體計畫棄守宜蘭園區,坐鎮台北的戲曲中心,宜蘭縣政府呼籲中央政府及傳藝中心莫忘,創建時宜蘭縣政府克服萬難,配合中央政府(文建會),為保存及發展台灣傳統藝術,在一九九五年徵收土地,取得廿四公頃土地,供作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用地,進行台灣傳統藝術的蒐集研究、展演推廣及技藝承傳等工作,傳藝中心的設立是回應台灣傳統藝術時空環境需求與在地關係互動下的成果,不應背離初衷。
近年來,文化部對傳統藝術的保存發展重點,偏重京劇、豫劇等劇種保存發展,從二O一四年起陸續投入位於台北的國光劇團基地,建置規模可觀的行政辦公空間。二O一五年更進一步計畫將宜蘭縣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行政主體遷至台北辦公室,而把傳藝園區設施擴大委外經營。反觀近年來台灣民間傳統藝術表演及工藝的處境,卻益形險峻,以傳統戲曲為例,四平戲、南管戲、客家三脚採茶戲及九甲戲已幾近失傳,傀儡戲、南管、北管、潮調布袋戲銷聲匿消跡,亂彈(北管)戲、皮影戲則是奄奄一息,各只剩一團獨撐局面。因此,我們在此表達對傳藝中心未來發展的憂慮,並且期盼新政府,對應蔡總統對國家未來發展提出「深耕在地文化」的文化政策主張下,傳藝園區應回歸重塑台灣傳統藝術發展生態及傳統藝術人才培育基地的政策目標,肩負起對台灣傳統藝術發展應有的責任。
宜蘭縣長林聰賢表示,我們具體呼籲新政府,文化部鄭麗君部長及傳藝中心:
1、重新檢視傳藝中心原來規劃及設立目的,即使在部分委外經營的架構下,亦應保留一定比例的經費預算,長期而穩定的執行傳統藝術相關人才的培育及傳習推廣工作。不應將這類無商業利益而應由政府辦理的工作,全部交給委外經營廠商負責。
2、園區委外經營應避免過度的商業操作。為確保委外規劃、招募及營運內各階段應有的文化性觀照及在地性參與,發展台灣傳統特色薈萃文化亮點,我們要求傳藝中心應建立具備實質政策決定權力的「經營管理委員會」,並分配一定席次由宜蘭縣政府派任,俾利園區營運方向與地方文化資源的結合利用能更為完整。
3、在新政府「深耕在地文化」文化政策主張的思維下,我們希望「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不能因為京劇的保存而轉向台北發展,當前台灣傳統藝術界最期待的,應是積極統合運用傳藝園區既有的空間、設備等資源,將舞台回饋給台灣傳統藝術,對頻臨失傳的台灣傳統藝術劇種,即刻有系統的展開相關的救援計畫,讓「深耕在地文化」真正獲得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