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業於100年7月18日召開「桃園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與整治推動小組」100年度第2次會議,由李副縣長主持,環境保護局為幕僚單位,召集府內外各相關局處針對縣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議題跨局處單位共同討論,本次除追蹤上次會議議題辦理進度,並討論「灌排分離」政策推動及確立工廠污染事件權責分工,未來亦將不定期針對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議題召開會議,期由跨局處單位共同努力為環境把關。
為有效整合行政資源,確立各局處之權責分工,達成地盡其利之目標,桃園縣政府於去(99)年成立「桃園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與整治推動小組」,針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議題召開會議跨局處單位共同討論,並由李朝枝副縣長擔任召集人主持會議,本次會議除召集府內農業發展局、地政局、水務局、工商發展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及所屬蘆竹地政事務所、蘆竹鄉公所外,並邀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國家學委員會、經濟部工業局、臺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及臺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共同參與。
針對上次會議議題中福地區鎘污染農地耕地復育計畫及整治中農地污染控制場址鑑界作業,除追蹤辦理進度外,李朝枝副縣長並指示權責單位積極進行,遇有爭議部分應加強各單位橫向聯繫與溝通協調,以民眾權益為第一優先,並要求在期限內提出成果;另本次會議中針對縣內土壤汙染根本問題,即事業廢水搭排及農業灌溉水源與區域排水、河川長期混流問題,積極推動「灌排分離」政策推動,除確立權責分工外,並要求各相關單位分別提出施行計畫,且應訂定確切執行期程,於下次會議中報告相關規劃內容;而對於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亦於會議中討論各相關單位權責及應協助事項,以即時處理相關案件並整合各單位資源。
環保局表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繁複,非單一局處所能推動完成,故藉此跨局處平台整合各單位資源,由縣府直接指揮,除對整治管理工作達成專業分工,也期在預防面上有所功效,未來對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議題也將不定期召開會議。